這星期的商業週刊有一篇「要減肥,賞不如罰」,提到英國一個關於減肥的研究,發現「罰錢」對於減肥比「給獎金」有用的多,而後者根本跟「不給獎勵也不罰」的效果是一樣的。
在另一本書「什麼都能算,什麼都不奇怪」裡,作者 Ian Ayres 也提到類似的發現。Ian 把類似的想法拓展到其他的事件上,發現舉凡戒菸、減肥、截止期限、養成運動習慣等等,「罰錢」都是可以有效驅除「懶蟲」的誘因。
Ian 在自己教授的課程中徵求自願參加實驗的學生,讓學生自己繳出一筆款項跟指定的慈善機構,如果期末報告沒有在截止期限之前交出來,這筆錢就捐出去;如果報告按時交了,錢就可以拿回來。實驗的結果是:從來沒把錢捐出去過。
他還設立了一個網站,http://www.stickk.com/,讓大家自己設定一個要達成的「承諾」,然後把一筆錢匯到指定的帳戶,如果使用者達成了承諾,這筆錢就退還;如果沒有達成,該網站就會把這筆錢捐給使用者所指定的慈善機構。對成效有興趣的人可以到該網站去研究看看。
總之,想做什麼又怕懶病發作半途而廢嗎?試著給自己一點「罰錢」的壓力吧。 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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